各学院、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上报200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06]207号),现将2003年度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总结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已完成的2003年度资助课题(见附件1),由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填写2006年下发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WORD模板)2006版》(以下简称《工作总结》,见附件2),由学院(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代表校学术委员会签署评审意见。请各单位务必于2006年11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件和纸件一式两份报送科技处。
2. 根据《关于组织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论文稿件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04]19号)的通知,在研课题结题时,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发表2篇以上的论文,请各课题承担人于11月20日前完成,凡未能按照规定完成的课题承担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博士点基金。
3.《工作总结》所附论文等附件必须注明“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
4. 对因故未能完成的2003年度资助课题或申请延期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科技处。
5. 凡不能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又未说明情况的单位,学校将酌减2007年度申报名额。
联系人:许旻 联系电话:3601955 Email:xuminhf@ustc.edu.cn
附件: 1、

2、本附件为rar压缩包,解压后“工作总结.doc”和“Data.XML”配套使用

工作总结.rar
科技处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